持本人身分證或戶口簿正本、印章
持委託書、病患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及委託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、印章
病歷複製本10張以內基本費200元,第11張起,每張5元,無上限。
申請2份以上,不收基本費,按張數收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