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8-04

一、應備證件 :

身分類別攜帶證件
一般健保 IC健保卡(無照片者,須帶身分證)或居留證
榮民或榮眷 IC健保卡、榮民證或榮民遺眷、身分證
重大傷病患者 IC健保卡、重大傷病證明卡
外籍人士(無健保者) 護照
其他可減免費用者 IC健保卡、相關證明文件

二、費用說明 :

1.病房費(差額負擔費用)
房型病房號碼自費住院健保住院
單人房 A棟:306、307 4,500/天 10%部份負擔+2,500/天
B棟:315、316 4,800/天 10%部份負擔+2,800/天
雙人房 A棟:301、308 3,800/天 10%部份負擔+1,800/天
B棟:311 4,000/天 10%部份負擔+2,000/天
3人房 302、303、305 2,000/天 10%部份負擔
4人房 309、310、312、313 2,000/天 10%部份負擔

病房收費標準,依據房間成本計算,實際收費以醫院公告為主。

2.收費標準(自行負擔費用)
項目說明
急性病房
  1. 住院30日以內,部份負擔比例為10%。
  2. 31-60日,為20%。
  3. 61日以上者,為30%。
慢性病房
  1. 30日以內,部份負擔比例為5%。
  2. 31-90日,為10%。
  3. 91-180日,為20%。
  4. 181日以後,為30%。
免部份負擔情況
  1. 重大傷病(僅適用於因重大傷病卡所註明之病症而住院) 。
  2. 持有「榮」或「福」字註記之保險憑證就醫者。
  3. 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二條所定之預防保健服務。
保險不給付範圍
(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)
  1. 成藥、醫師指示用藥。
  2. 特別護士、看護及救護車。
  3. 血液(因緊急傷病,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輸血不在此限) 。
  4. 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、病房費之差額。
  5. 病人交通、掛號、證明文件。
  6. 眼鏡、助聽器、輪椅、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輔具。
  7. 其他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及藥品、耗材。

備註:

健保不給付之醫療項目,醫療人員會事前告知,徵得您同意並填具藥品自費同意書才給予。

住院費用於出院時一併繳費。

自費住院者,於住院時在掛號處繳納保證金,金額視預住院天數而定。

同意